
生態環境執法服裝的新標志規范主要包括以下幾點:
?一、服裝類別與配套穿著?
?常服?:穿配套制式褲子,內著配套襯衣,襯衣下擺扎于褲內,扎制式腰帶,系制式領帶,佩戴?硬肩章、臂章、硬胸徽、硬胸號?。襯衣袖口不得外露,領帶應推到頂端?
?制式服裝(夏)?:分為長袖和短袖兩款。長袖穿配套制式褲子,下擺扎于褲內,扎制式腰帶(不系領帶),佩戴軟肩章、臂章、軟胸徽、軟胸號。短袖下擺不得扎在褲內,同樣佩戴軟肩章、臂章、軟胸徽、軟胸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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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寒服?:穿配套制式褲子,佩戴套式肩章,軟胸徽、軟胸號、臂章,系領帶、制式腰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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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帽子與配飾佩戴?
?帽子?:男性執法人員佩戴大檐帽,帽檐飾帶保持水平,前緣與眉同高,佩戴大號帽徽;女性執法人員佩戴卷檐帽,帽檐前緣略向上傾,佩戴小號帽徽。除在辦公區、特殊防護措施等其他不宜戴帽的情形外,應佩戴制式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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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配飾?:佩戴黨徽或團徽時應置于胸號正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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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著裝場合與要求?
執法人員在開展生態環境執法檢查時應當著裝,保持制服整潔統一,儀容端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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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法人員參加宣誓、檢閱、重大會議等集體活動時,應著常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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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禁止事項?
不得混穿不同制式服裝或制服與便服,制服內著非制式服裝時不得外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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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混戴標志或佩戴與執法身份或執行公務無關的標志、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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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規范旨在樹立和維護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隊伍的良好形象,推進規范文明執法。執法人員應嚴格遵守相關規定,確保著裝整潔、規范統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