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大隊服裝規范與配置
一、?服裝分類與功能?
?春秋/冬常服?
采用含羊毛混紡面料(高檔款含70%羊毛),克重330克,適用于正式會議及日常執勤場景?
佩戴硬質肩章、胸徽及胸號,內著制式襯衣并系領帶?
?執勤服(春秋/冬季)?
茄克式設計,搭配套式軟質肩章、軟胸徽及胸號,適合外勤執法活動?
寒冷天氣可外穿防寒服,佩戴防寒帽?
?夏裝制服?
短袖/長袖制式襯衣采用CVC或高支棉面料,吸濕排汗,搭配單褲或裙子(女性可選)?
佩戴軟肩章、軟胸徽,扎制式腰帶,重大活動需系領帶?
?防寒裝備?
防寒大衣、皮面防寒帽及棉/毛皮靴,應對嚴寒天氣執勤需求?
二、?標志標識規范?
?帽徽與肩章?:金色牡丹花與橄欖葉組合,區分硬/軟材質(常服用硬質,執勤服用軟質)?
?臂章?:盾形設計,上部標注“城市管理執法”字樣,下部為牡丹花與橄欖葉環繞?
?胸牌與胸號?:
胸牌含省級行政區名稱及牡丹花圖案,分軟硬兩種?
胸號為8位數字編碼(協管員使用拼音首字母)?
三、?季節著裝要求?
?冬季?:冬常服或執勤服,防寒服需統一著裝,佩戴大檐帽或防寒帽?
?春秋季?:春秋常服或執勤服,搭配大檐帽?
?夏季?:制式襯衣配單褲/裙子,戴夏季大檐帽?
四、?輔助裝具與鞋類?
?裝具?:連帽雨衣(含雨靴)、反光背心,保障特殊天氣及夜間執法安全?
?鞋類?:單皮鞋、皮涼鞋、棉/毛皮靴,按季節與場景選擇?
五、?著裝紀律?
執法人員執勤期間必須統一著裝,禁止混搭或佩戴非制式標識。領帶、腰帶等配飾需按規定使用,襯衣紐扣需規范系扣(不系領帶時可松顆紐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