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文有一句話,“恩里生害”。即父母對兒女的愛是恩情,可是愛孩子愛得太過了,反而卻害得孩子不能自立了。
愛的本質是給孩子自由、寬容和欣賞,而溺愛帶給孩子更多的則是限制,它妨礙了孩子試圖獨立行動的任何努力。溺愛不是愛,是披著愛的外衣的占有和控制。
你真的能分清愛與溺愛之間的界限嗎?
無條件的愛”,這個詞,相信大部分父母都不陌生了吧。現在隨便翻開一本育兒書籍,基本都會提到這個詞的。

我們這代的情感教育是缺失的,從小我聽到較多的一句話就是“好孩子不哭”,所以我一直以來對情感是有偏見的,認為開心愉快是好的,難過憤怒是不好的。
其實這樣的潛意識很容易造就 “取悅型”家長,他們不希望孩子哭,更見不得孩子哭。于是,只要孩子一哭,馬上就繳械投降,把之前學到的所有育兒知識都拋在腦后,首先的反應就是:如何讓孩子不哭。
這個應激反應是很危險的,它只是一直在掩蓋問題:孩子得不到玩具哭了,馬上買一個;
吃飯時想要看電視,一哭馬上打開電視機。
它沒有教會孩子怎樣與他人、與世界有效地互動。長久下來,會給孩子一個錯覺:外面的世界是圍繞著我的,而且是圍繞著我的哭聲建立的,這就是自我中心,這就是溺愛造成的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