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格指的是一個人心理結構的總和,它決定了人內在的期待、需求和感受,進而也決定了人表現出來的情緒和行為,人格特質就是可以觀察和理解的人格屬性。
既然稱為特質,就是說沒有兩個人的特質是相同的。同樣,沒有兩個孩子的特質是完全相同的,即使是雙胞胎。如果去分析這么多不同特質的孩子,將是一個不可能完成的工程;然而所有特質都是有來源和規律的,只是這些特質在孩子身上有不同的組合。只要我們不去刻意改變,而是應用一些基本的方法鼓勵孩子發展獨立特質,就可以讓每個孩子都成長為具備完善人格、不斷自我提升和獨立發展的人。
舉個簡單的例子,我們看看自己,是像父親還母親?雖然從自身可以找到與父母相同的行為模式,如生活習慣和意志品質,但你無法從父母身上找到自己本質的人格特征,就像你無法把自己歸為與父母一個類型的人,甚至包括一些基本人性特質,如比起善于交際的父母你卻是內向的、或比起安靜的父母你卻是沖動、或比起斤斤計較的父母你卻是包容的等等。
如果你有孩子,你再對比一下周圍朋友的孩子,這些同齡的孩子一出生就有了的差異。我周圍幾個相識的朋友,孩子年齡都差不多,五個孩子平時在一起玩,每個孩子身上的差異都是的。我的孩子敏感卻開放包容;一個內向卻沖動無理;一個外向卻富于侵略性;一個負責卻焦慮好斗;一個勇敢卻容易受挫。這些性格迥異的孩子們是隨機組合在一起的,而且這些不同的人格特質都是在孩子出生后就逐步顯現的,并不是通過父母的引導和教育產生的,所以我們不得不承認每一個孩子都具備天生的人格特質。
我們看一下人格特質是如何形成的,然后再看孩子在人格特質形成的過程中,哪些是天生的,哪些是可以完善的,哪些是可以改變的。
人格特質是指一個人在相對穩定的環境中表現出的一些穩定的行為,包含原始特質、神經特質、自我特質、認知特質和行為特質,這幾個特質是由內到位、由遠到近的不同階段和層次。
原始特質
原始特質是孩子出生后就會具備的,也就是我們所說的性格或天性。父母首先要接受,然后去了解,然后去適應,然后去完善;
生物遺傳決定性格特點,包括生理特征、基因人格特征和進化型人格特征。生理特征是孩子生下來可以觀察到的,包括體型、器官功能、激素水平、腦電波頻率等,這些會影響孩子行為特征;基因型人格特征是由孩子的遺傳基因組合決定的,包括父母基因,也包括時間更久遠,來源更的基因片段;進化型人格特征是人類為了適應環境而在進化過程中保留下來的,是所有孩子的普遍性格特征。
神經特質
神經特質是孩子在媽媽懷孕時期到3歲左右的成長階段形成的人格特質。 在特質心理學派中,人格特質可以總結為五個方向,稱為“大五”人格因素,包括神經質性、外向性、求新性、親和性和盡責性。其中,項神經質性就是來源于孩子的神經型人格;
孩子在出生前到3歲左右會形成自己穩定的神經性特質,包括安全感、焦慮感和抑郁感。這些感覺的發展是由孩子與母親的關系及生長的環境氛圍決定的,特別是與孩子的受創傷經歷有關。
自我特質
自我特質是孩子在3歲后有了獨立的自我意識,逐步發展出來的一種自我定位,特別是與重要他人、組織、社會及環境之間關系定位,這個的階段可以長達10幾年,一直到孩子在家庭的幫助下完成社會化過程。在這個階段,自我型人格可以對原始型人格和神經型人格中的問題和缺陷進行修復,所以父母必須長期關注、學習和實踐;
這是孩子形成自我的階段,包含自尊、自信、自愛、責任和價值等重要的人格特征。自我型人格的形成時間很長,可以從幼兒時期延續到孩子成年,這也讓父母有機會去彌補一些的錯誤,幫助孩子走出困境,重塑自我。

認知特質
認知特質是孩子人格特征中一個不斷發展、成熟的體系,特別是在社會化后的發展階段。一個可以自我學習、完善、提升的認知模式,可以讓孩子發展到人格認知中的層次,即建立個人社會價值體系。認知模式的培養是從孩子神經性人格形成后就要開始的,簡單地講就是告訴孩子看待事物的方法。古話講:授人以魚不若授人以漁。如果父母傳授給孩子的是如何正確的看待自我、他人、環境及三者之間的關系,在孩子獨立后就會應用這種有效的方法不斷完善自己的認知模式和人格特質,終父母和社會一般認知水準,站在時代的;
認知模式決定了孩子與團隊、組織和社會之間的關系,決定了孩子應對外部環境的方式,也是孩子能否在社會環境中成功發展的基礎。認知模式是通過父母、兄妹、老師、朋友等身邊重要他人相互關系和交流方式形成的,也可以通過更多的教育、體驗和經歷去完善。
行為特質
行為特質也是一個長期發展的過程,特別是孩子成為一個獨立的社會人后,行為模式就會影響他的一生。社會是通過行為判讀一個人的,良好的行為模式能決定一個人是否成功。我們改變一個人的行為模式,必須從其認知模式開始,這個方法用在孩子的成長期尤其關鍵。一種正確的認知模式是可以延伸出千千萬萬正確有效的行為模式,而一種行為模式只能在特定的環境或情況下發揮作用,或者界定為有效或無效。從孩子3歲后有自我認知開始,就要通過塑造其認知模式來影響行為模式,而不是簡單塑造父母認為正確的行為。只有這樣,孩子才能通過應用認知模式,舉一反三,不斷磨練和延伸出更多有效的行為,進而形成良好的社會行為,并具備適應、融入和改造社會的能力。
行為模式是由認知模式決定的外在表現模式,所以對于問題兒童來講,重要的不是糾正他們外在的行為模式,而是要重塑他們的認知模式,也就是由被動服從型改善,轉變為主動責任型改善。
我們會把討論的重點放在原始特質和自我特質,父母要通過對原始特質的認同,接納孩子身上所有與生俱來的特點,再通過幫助他們提升自我認知,形成良好的自我特質,進而形成積極的認知模式和負責的行為模式。
這是一套行之有效的教育模式,對于父母來講,讀懂自己的孩子就是一次學習的過程,不僅對孩子的成長幫助很大,對父母重新認識自我,也意義非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