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服裝網 編輯:覃俊花 發布時間:2021-04-21
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馬服飾”)以“不正當競爭”為由起訴了廣州森馬鞋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森馬鞋業”),前者是中國上市公司品牌,規模體量,后者雖然沒有前者聞名中國,屬于小微企業,但是商標注冊時間卻要更早。
4月21日,這一場充滿爭議的案件在溫州市甌海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審理全程進行網絡直播,甚至邀請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企業及媒體代表等旁聽。
在三個多小時的庭審中,森馬服飾和森馬鞋業所代表的律師進行了激烈的辯論。森馬服飾認為,公司在2002年2月5日時就成立,背后控股的森馬集團早在1996年就成立;而品牌“森馬”更是在2006年就被認定為中國商標。

而森馬鞋業在2009年才成立,晚了森馬服飾七年,雖然森馬鞋業的“森馬”商標申請時間在1995年,比森馬服飾1997年才申請的商標早兩年。但是森馬鞋業的商標是由河北一制鞋廠所注冊,經過多次轉讓,其才在2015年取得。森馬服飾的商標獲取則“名正言順”得多,由背后控股的森馬集團直接受讓取得。
森馬服飾認為,在自家“森馬”品牌商標聞名中國的同時,森馬鞋業卻有意混淆雙方誤導消費者,將“森馬”用于店名、大樓和滾動字幕等商業活動營銷推廣。
故森馬服飾要求法庭確認森馬鞋業在非鞋類經營商業活動中使用森馬商標侵權,構成不正當競爭經營,希望森馬鞋業刊登公告消除影響,并賠償400萬元經濟損失、外加制止侵權支出的費用30萬元。
對于此,被告森馬鞋業的律師則辯護稱,森馬鞋業的商標注冊時間更早,并且明確限定用于鞋業并未逾矩,合理使用并不構成侵權。
該爭議案件并未當庭宣判,將經合議庭合議后,擇期宣判。

天眼查顯示,廣州森馬鞋業有限公司始創于1993年,有20年休閑鞋經營的歷史,企業注冊資金2000萬元,是國內早從事休閑產業研發的品牌之一,其專注于休閑鞋領域。企業的實際控制人是執行董事金新竣。
公開資料顯示,浙江森馬服飾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虛擬經營為特色,以系列成人休閑服飾和兒童服飾為主導產品的品牌服飾企業,公司旗下擁有“森馬”和“巴拉巴拉”兩大服飾品牌。“森馬”品牌創立于1996年,是中國休閑服飾行業的品牌,先后榮獲多項品牌殊榮。